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四章

2022/07/1685 作者:佚名
导读:劳务用工管理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岗位)、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20日内,将用人情况报送劳动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劳

劳务用工管理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岗位)、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20日内,将用人情况报送劳动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安全生产及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种行业的劳动者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其他民主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劳动者。

劳务分包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内容。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当对劳务作业承包人支付工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劳务作业承包人未执行劳动合同的约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当对劳务作业承包人所属劳动者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劳务工程款中扣除。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作业发包人结清工程款,或者因劳务作业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作业承包人结清劳务工程款,致使劳务作业承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建设单位、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当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劳务工程款为限。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劳动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劳动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