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1年,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立足代建项目管理职能,以“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切实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建立健全了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采编、审批、发布制度,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工作中,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只要是应该被社会所周知的,只要是国家有关法规未禁止公开的,无论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哪个方面,我们确保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促进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局坚持依托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清远代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有关清远重大代建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一、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简介
二、主要职责
三、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四、相关规范行为文件
五、工作动态、信息公告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需要不断完善,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便民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都需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等。
2012年,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结合实际,加快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加强学习培训。我局将深入开展《条例》学习活动,对《条例》实施几年以来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剖析,对《条例》中的疑难条款展开讨论,进一步明确要求,掌握规则。不断提高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有序。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充分发挥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OA系统建设和管理,建设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让公众更好了解政府代建相关知识,不断扩大代建局社会影响力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我局代建项目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