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国家、省、市在我市的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地给予检查,协调和监督、促进重点工程顺利建成。
2、对重点工程建设中,需和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协调的问题,应及时向委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反映以尽快取得解决。
3、定期报导重点工程情况,以便于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问题,取得领导的支持,指导与决策,促进重点工程的进展。
4、向建设单位宣传国家的基本建设政策与程序,促进重点工程更科学、更文明地组织施工,做到依法建设。
5、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应用;组织交流施工先进经验,提供合理化建议,以节省投资。
6、宣传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做到保质量、保安全、促进度、节省投资,圆满完成重点建设任务。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