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实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以顺利进行。
(一)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2011年我局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州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福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10-2020)》等规划草案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同时对《福州市山体保护规划》在报刊及网络上予以公示,开设专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二)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情况
我局行政许可审批的“一书两证”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部门等信息均在我局一楼办事大厅以大幅公示牌及纸质材料形式予以公示,且在我局网站也予以长期公示。对行政许可审批“一书两证”结果的信息在我局网站公示,并予以定期更新,方便公众查询。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我局已将出台的一些规划法律法规予以公示,如在本局网站公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同时对相关政策解读的发文也予以公示,如2011年公布了《〈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之比较》、《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哪些?》、《城乡规划原则》等。
(四)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情况
对本机关单位的职责、内设机构、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在网站公示,并进行实时更新。对规划编制、审批、变更修改等环节我局进行公示公开,使规划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一是规划成果公开,我局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经过批准的城乡规划和相关图纸在网络媒体和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临时馆公开;二是所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都在施工现场将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公示,直到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建设单位要求修改总平面图或者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的,都进行审批前在现场和报刊,以及本局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四是制定《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在福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内公布。对行政处罚我局已实行网上审批,行政处罚的全过程上网即可查询,让行政权力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政府网站、办事大厅、建设工地现场、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临时馆、报刊等新闻媒体。在我局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利用报刊等媒体发布一些重要的规划管理信息,如利用报刊和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清理违法建设相关的信息。在我局办事大厅设立了资料提供点和查询点,在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临时馆公示一些规划图纸,并在建设项目工地现场公示项目规划审批信息,便于群众了解在建项目的审批情况。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中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指定多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同时组织全局人员参加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及考试。
(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则(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点、受理程序及处理方式方法等,确保每个步骤顺利衔接,按时提供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公民的依申请公开,可以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口头答复并提供相关的政府信息,当场答复不了的,送相关业务处室予以书面答复。对依申请公开的书面答复,我局均严格按照处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的流程运转。2011年我局还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局2011年度共制作、产生政府信息4833条,其中主动公开的信息73条,作为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有3093条。自2003年以来至2011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2011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73条。
在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工作动态类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6%;应主动公开的其它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人事任免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业务工作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9%。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在“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2、一些重要的规划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报刊上发布,如规划变更(调整)方面的公示不仅在局网站上公布,且在报纸上也进行公布。3、依法在建设工地公示项目的总平面图。4、利用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临时馆公示相关的规划编制图纸等。目前我局最常用的公开形式是网站公开,也是一直以来最受欢迎的公开渠道,2011年我局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为40077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6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提交的申请有33件,通过网上提交的申请有42 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21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1年底,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0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绝大部分是涉及业务类信息,主要是查询规划许可档案类。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6件已全部答复完毕。“同意公开”的53件,占总数的55%,主要涉及规划业务类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其它答复类即“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有36件,“不予公开”的答复件3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原因
2011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有3件属“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1件涉及国家地理信息保密原则的要求,不予公开;另2件属正在内部讨论、研究过程中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对申请人收取相关的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1年底,本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有待加强,还需不断总结经验并向其他单位学习。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2、加强档案归档管理。绝大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申请公开审批项目的档案,包括图纸等,为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审批类信息档案的有效整理,为社会提供完整、准确、清晰的规划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未包括我局网站公布的“一书两证”审核结果的信息和建设项目规划变更(调整)方面的公示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在下列附表中体现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数总数共96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53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4条,否决公开答复数3条,其它答复数36条,即系“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申请内容不明确”等。其它答复数36件只包括在“对申请的答复总数”,未体现在具体的答复类型中。
(三)附表(历年累计统计期限是从2003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3 |
1725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73 |
1725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96 |
60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33 |
482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2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42 |
9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21 |
3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96 |
60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53 |
53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4 |
7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3 |
5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