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长春市规划局主要职责

2022/07/1690 作者:佚名
导读:(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行政区内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本行政区内城乡规划的组织研究、编制、协调、审查和报批工作。 (三)承担规划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的责任。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负责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行政区内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本行政区内城乡规划的组织研究、编制、协调、审查和报批工作。

(三)承担规划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的责任。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负责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四)负责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转让、收储、划拨中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行政区内规划设计与测绘行业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规划区内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相关工作。

(七)负责规划区内城市雕塑的规划、审查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规划区内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负责城乡规划和地理信息开发应用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