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确定了黑龙江省电力安委会的组织、职责和规则。黑龙江省电力安委会主要职责是:在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和东北区域电力安委会领导下, 贯彻落实电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研究黑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难点;协调解决黑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提出了省电力安委会各分会的组织架构搭建和开展工作的有关要求。省电力安委会在省内各地市设立分会,当地电力生产企业全部作为分会成员单位。这是黑龙江业务办结合黑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目前安全监管的能力,结合全省电力企业分布和组成的状态,因地制宜而设计的网络化组织体系。采取条块结合的形式为省内各地区、各企业、网厂之间搭建了信息共享、互通协调的平台,促进黑龙江省电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
会议部署了2013年黑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是完善电力安委会组织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三是健全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五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预防人身伤亡事故;六是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