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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所需材料

2022/07/1681 作者:佚名
导读:提示:以下所需材料中须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齐原件,管理处工作人员核对后,将原件退还给申请人,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下载][表格示范]; (二)工资收入证明(单位签盖公章)[表格下载]; 注:收入证明出具的时间距贷款时点不能超过一个月。 (三)身份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 1、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索引页及单页复印

提示:以下所需材料中须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齐原件,管理处工作人员核对后,将原件退还给申请人,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下载][表格示范];

(二)工资收入证明(单位签盖公章)[表格下载];

注:收入证明出具的时间距贷款时点不能超过一个月。

(三)身份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

1、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索引页及单页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提供本人户口单页);

注: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应提供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1)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能体现夫妻关系的可不再提供结婚证;

(2)未婚或未再婚的:未婚证明须由户籍所在区域的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出具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证明有困难的,也可由所在单位或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婚证明;

注:未婚证明出具的时间距贷款时点不能超过一个月。

(四)购房合同正本复印件一份;(注:如已办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五)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开发商印章);

(六)平面图、配置图复印件一份(用红笔框示加盖开发商公章并由申请人签字按指印,如购房合同中附平面图、配置图,无需单独提供);

(七)办理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八)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一份(未办理联名卡的申请贷款,可现场办理)。

(九)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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