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根据县城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作好城区绿化、美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园林执法工作。
3、结合本县实际,做好农村绿化的科学规划和造林育苗工作,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提高林木覆盖率。
4、负责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搞好行政执法,制定森林防火措施,不断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全县的林业生产水平。
5、负责全县林果发展和林果生产技术的实验、示范、普及与推广,因地制宜地做好优良种苗的选育和引种工作。
6、负责对乡镇林业站工作的管理指导,搞好森林检疫和林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