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合作发展取得新进展
发改委与俄吉塔哈四邻国签署合作规划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我国与邻国边境地区“一带一路”合作发展取得新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作为中国政府授权代表,近日先后与俄罗斯联邦、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等四邻国签署了合作规划纲要或谅解备忘录。
与俄罗斯联邦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加强中俄地区与边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提出,中俄双方将继续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及地区合作,扩大中俄地区合作领域和范围,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定期举行两部委工作磋商。双方商定在中俄政府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和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或双方部级领导协商会晤及其他机制上,协调推进实施高铁、能源、矿产、林业、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合作项目。
记者还了解到,日前,国内首笔中俄同业间银团拆借签约仪式成功举行。哈尔滨银行、包商银行以及内蒙古银行作为银团成员行,共同向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拆借10亿元人民币。这是中俄金融机构合作的一次重大突破和创新。中俄同业间银团拆借业务的成功开展,是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建立中蒙俄经济走廊,建立中俄金融通道的重要举措,对加深两国金融间的合作以及贸易往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而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共同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两国毗邻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两国毗邻地区开展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规划纲要》从扩大跨境运输和实现口岸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改造、交通合作、农业领域合作、矿业和制造业合作、能源合作、新兴产业合作、经济贸易与投资合作、旅游领域合作、科学与教育领域合作、文化交流、金融合作等11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合作的具体举措,有利于促进两国毗邻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下的各方面务实合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吉方有关地方政府共同推动落实《规划纲要》。
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签署《关于编制中塔合作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了共同编制《中塔合作规划纲要》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双方将以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继续扩大和深化投资、贸易、产业、人文等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推进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建设,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繁荣。
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双方政府间《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推动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