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赣州市召开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据悉,3年内赣州市拟改造城市棚户区5.8万户,基础配套项目175个,总投资约475亿元。
2015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任务为10126户,截至10月8日,赣州市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9136户,协议签订率为90.22%,开工9585套,开工率为94.66%,货币化安置4527户,货币化安置率为44.71%。2016年,我市将围绕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进一步搭建好棚改居民自住购房平台,按不低于50%的要求确定2016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目标,让群众自己去购买合适的安置房。
加快棚户区改造,既是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的有效途径,又是拉动内需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棚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要用好用足中央和省支持棚改的利好政策,深入实地做好宣传动员、资金筹措、货币化安置、房屋征收拆除、地块规划改造等工作,科学谋划推进我市棚改工作,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喜圆安居梦。
市领导孙黎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