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厂建筑的屋面、楼(地)面在生产使用、检修、施工安装时,由设备、管道、材料堆放、运输工具等重物所引起的荷载,以及所有设备、管道支吊架等作用于土建结构上的荷载,均应由工艺设计专业提供。
2.当按规定设计时,荷载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当按工艺专业提供全部设备(管道)荷载采用时,楼面活荷载按2.0kN/平方米取值。
2)当按工艺专业提供的主要设备及管道荷载(除氧器、高低压加热器、粗细粉分离器、工业水箱、煤斗,以及主蒸汽、主给水、再热蒸汽、一次风、煤粉系统等管道)采用时,楼面活荷载按规定计算主框架用的楼(屋)面活荷载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