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评审,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顺利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专项验收。
我市于2009年12月被列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要求,我市以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为重点,完成了24个、30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经国家和省级能效测评机构测评,所有项目性能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
经测算,以上示范项目全部投入运行后每年可节电7291万度、节约标煤2.9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7.27万吨、节约能源费用6000万元,对夏热冬冷地区乃至全国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和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