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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2013/08/031266 作者:佚名
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31号)等相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川建价师协〔2013〕19号
 
各市、州造价站(处,办)、造价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31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我省2013年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每两年完成20学时的要求。
  二、继续教育对象及范围
  (一)凡2013年前取得在我省注册的工程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今年均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上教育(以中价协确认参加人员为准)。
  三、继续教育形式
  采取集中面授教育
  四、继续教育组织
  (一)办理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8月24日(此项工作结束后,按附表要求填报培训人员名单,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学习期满后在《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验证记录栏中加盖“继续教育合格”章。
  (三)各地将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证书收齐签署意见后送省造价师协会加盖审核合格章。
  五、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
  
 
文章来源:www.zjtcn.com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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