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造价工程师考试工程计价知识练习:工程结算价款纠纷的处理

2017/02/05261 作者:佚名
导读:(1)阴阳合同的结算依据。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2)对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的认可。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

(1)阴阳合同的结算依据。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2)对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的认可。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结算的,应予支持。

(3)工程欠款的利息支付

1)利率标准

■有约定,从约定;

■未约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计息日

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下处理:

①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②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③未交付,未结算的,为起诉之日。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