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两起招投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涉事招标代理机构受到相应处罚。
通报称,今年2月,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大柴旦行委2017年城镇绿化建设项目”和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的“黄河流域官亭-中川水污染治理项目”,在招标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先后被投标企业投诉。
调查发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大柴旦行委2017年城镇绿化建设项目”过程中,未按《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实施意见》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并且该项目第四标段中标候选人,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只能承揽1200万元以内的绿化工程,此标段标的额为2109万元,该企业资质不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超越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揽工程。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代理“黄河流域官亭-中川水污染治理项目(官亭-中川副中心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处理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严重违反《青海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随意设置评分标准,将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设置为40分,投标人资信设置为20分,投标报价设置为40分,引起投标人强烈不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调查核实,投诉反映问题事实清楚。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海西州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决定:废止“大柴旦行委2017年城镇绿化建设项目”中标候选结果,终止本次招标代理合同,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个月之内不得在海西州承揽招标代理业务,并记入不良信用信息。青海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决定终止“黄河流域官亭-中川水污染治理项目(官亭-中川副中心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处理工程)施工招标”,责令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回已发售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招标文件,并按照程序进行备案后,方可进行招标,并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全省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
通报要求,针对目前招标投标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切实加强区域内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的行为,依法依规整治市场乱象,对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依法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同时警示各招标代理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招标投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熟悉和掌握业务知识,切实增强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意识和水平,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