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用量:1.名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2.材质:玻璃钢(FRP) 3.规格、型号:处理量:100吨/天,尺寸:3000×13000mm,材质FRP,风机2台HC-60S,P=2.2KW,风机电压380V,一备一用,设备总重不小于9.5吨,运行重量不小于87.5吨;含设备内所需一切设备及外部控制装置;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51/2626-2019一级标准;一体化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出水水质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后(达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51/2626-2019一级标准)视为设备验收合格.设备主体及内部配套设计和部件质保期两年,设备验收合格(设备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控制箱预留远程控制模块及接口,数据采集接口,开放接口. | 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