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2007年 8月 23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制定 2007年 9月 2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区物业管理活动,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江苏省物业管理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也可以采取自助 管理方式自行对物业进行管理。 第四条 市和县级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管理和监 督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相关职责,协调物业 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协助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 督
2019年【管理精品】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1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1996 年 6月 21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水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 生产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 发展供水事业, 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 《城市供水条 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原水供水、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 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用局)是本市供水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其所属的上海市给水管理处 (以下简称市给水处) 负责对本市供水行业实施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并实施本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行政处 罚。 各县和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 (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县(区)供水范围内的供水管理,业务上受市
报检员管理条例2019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报检员管理条例2019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