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
贵州省存量房委托交易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地产交易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并就房地产委托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
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 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一、1、甲方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 物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2.1 租赁期限为 ____年,即从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 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三、3.1租金每年为人民币 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每年 9 月份前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甲方有权和中止合同。 3.2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它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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