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室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及工作程序
一、工作职责 ㈠负责中央、省、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㈡负责县委全会、 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㈢负责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的督促落实; ㈣负责上级党委及领导同志、县委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专项查办; ㈤负责县委及领导同志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㈥负责专兼职督查员的管理、各督查联系点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运行机制的落实; ㈦负责督查工作有关档案资料的保存和督查网络的基础建设; ㈧负责指导、推动全县督促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㈨负责编发《督查情况》和《督查专报》 ; 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和科室之间的配合任务。 二、工作标准 ㈠准确理解、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指示精神; ㈡及时反馈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建议,为领导制定决策提供有效服务; ㈢围绕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 抓好督促落实并及
督查室工作制度
督查室负责督促区委常委会、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区委召开其他会议决定、决议、意见 的贯彻落实;督查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的事项的落实情况; 文秘部落承担部分领导讲话、文件起草、材料把关、专题调研等文字工作;做好领导安排的 其他活动和服务工作。 一、例会和学习制度 1 、每月召开一次科室人员例会,总结工作,安排任务。 2 、每年开展两次集中交流谈心活动, 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消除隔阂, 化解 矛盾,增强团结,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3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平时以自学为主,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论述,报纸、杂志登载外地的先进经验,督查工作的业 务知识等。每人都建立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建设学习型科室。 二、督查工作制度 (一)督查方式 1 、转办。应由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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