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 1 - 房产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 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维护财经纪律, 根据新《会 计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开支审核与报销 任何费用开支必须具有合法的、真实的、有效的正式发 票,由经手人、股室负责人签字并载明用途,先经财务负责 人审核,由分管领导签字,报一把手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日常办公用品采购与报销 1、凡股室需购办公用品的,由各股室负责人写出书面 申请,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室 统一采购。超过 500元的须经一把手签字后方能采购。 2、各股室需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须经领 导班子研究,由一把手签字后方可购买。并由中心财务室列 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防止资产流失。每年由办公室与财务 室对资产进行清理盘点。 三、差旅费报销 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考
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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