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小吃店合同
租凭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龙岗街道南联第六工业区 路 号的一楼店铺 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租房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正(¥ 元),乙方应在每月的 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逾期则按每天1%计滞纳金,直至缴清为止,租金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水电的正常使用,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除水电部门停水停电外),水电收费时间和收费标准及水电滞纳金的收取按水电部门的规定处理,甲方不得另外加价,乙方应按时足额缴清。乙方在租用期间水表、电表等设施如有损坏,应由乙方负责更新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签订本合同时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三明市人民政府:《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沙县爱乐纺织等5个项目用地涉及修改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明政文[2005]1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91.3086公顷土地(其中耕地26.2648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所需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在沙县范围内调剂平衡,同时相应修改沙县及凤岗、夏茂、大洛、湖源、郑湖、富口、南霞、南阳等8个乡
福建沙县买房首付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福建沙县买房首付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