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结算阶段易产生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结算阶段易产生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2011-04-08 12:42:01) 转载 标签: 杂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4.4.3条文规定:“实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本条规定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的工程宜采用的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 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 不予调整,工程 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 允许调整。调整 方式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 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 大多数 有关建设各方主体均能接受此项规定, 在工程计价中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 并 能确立以下基本原则, 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 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 由承
固定单价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法律效力研究
描述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形成过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阐述了固定单价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法律效力,旨在充分利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来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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