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储存保管制度 (2)
物资储存保管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仓库物资储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制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3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章 储存保管规定 第4条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 置仓库,并根据与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使用仓 库面积。 第5条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资卡,并置于明显位置。物资卡上 应载明物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等。 第6条仓库管理员应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 位置。 第7条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 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号定位编号。物资 堆放的原则如下。 (1)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 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 (2)对于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要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 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
库房保管制度2
库房保管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正确收贮 和发放;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 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辅材料、包装物、成品、半成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原辅材料库保管员负责原辅材料的收、发、管工作;包装物库保 管员负责包装物的收、发、管工作;成品库保管员负责成品的收、 发、管工作;半成品库保管员负责半成品的收、发、管,以及不合 格品的处置工作。 2、入库 2.1原辅材料的入库。 2.1.1 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应做出 “待验”标识。大宗的货物可以在没有卸货前,由库管员按相关规 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 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 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索证验证不合格的,通 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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