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预备费费率
基本预备费费率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规定为 8%~10%(建标〔 2007〕164号); 石油建设项目规定为 8%~10%(计划〔 2010〕543号); 林业建设项目规定为小于 5%(林计发〔 2006〕156号); 土地整理项目暂规定为 2%(国土整理函〔 2006〕26号); 公路工程项目为 9%(交公路发〔 1996〕611号); 铁路工程项目为 10%(铁建设〔 2008〕11号); 民航工程项目概算阶段为 3%~6%(AP-129-CA-2008-01); 港口工程项目为 7%(交基发〔 1995〕1230号); 电力工程项目为 10%(国经贸电力〔 2001〕867号); 风电建设项目规定为 1%~3%(FD001-2007); 水利工程项目规定为 10%~12%(水总〔 2002〕116号); 水土保持项目为 3%(水总〔 2003〕67号); 安全防范工程规定为 4%~6%(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2)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合造价字 [2009]001 号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合肥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 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财综 [2008]78 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 100 项行 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建计函 [2008]346 号)要求,自 2009年 1 月 1 日起 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合肥市 2009年 1 月 1日后新招标和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均按下列取费费率计算: 一、以预算定额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⒈执行 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价目表合肥地区价目表》的工程造 价按下式计算: 工程造价=综合价格× 0.9994×工程费用类别调整系数±材料价差× (1+税率 ) ⒉执行 1999 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
关于基本预备费费率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关于基本预备费费率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