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资料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 前 言 本标准第 1、2 章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之附录 A 和附录 B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修订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参加修订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修订主要起草人:吴维皑 邵强 于水中 施理 赵容 刘江 吕伯钦 梁友信 傅慰祖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原 TJ36 —79 与本标难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1.1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 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的职业卫生设计及评价。 1.2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的选址与整体布局、防尘与防毒、防暑与防寒、防噪声与振动、防非电 离辐射及电离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2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分类号】4071067901 【标题】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 【颁布日期】790831 【实施日期】79083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卫生监督、检疫 【文号】 【名称】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题注】 全文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 “预防为主” 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 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 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 5分贝(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 但不得超过90分贝(A)。 第六条对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