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职能
交通厅 (局)职能 一、 交通厅 (局)下属的处、科(室) 政策发规处;财务处(审计处)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省监察厅驻厅监察室;省海员交通工 会;航空产业处;综合计划处;科技处;机关党委;航道局;规费征稽科;局科技信息科; 厅办公室;老干部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政治处;省港口管理局;江苏 省交通厅公路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 ;规划计划科;技术信息科;路网调度办公室;收 费道路科; 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省交通厅运政稽查总队) ;省铁路办公室;省地方海 事局 (省交通厅安全生产处、省船舶检验局 ); 二、对外业务的处、科(室)的职能 政策发规处 : 工作职能: 1. 负责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 2.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 3. 负责行业立法的规划、组织、协调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 4. 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 5. 承办厅机关的行
湖南省交通厅文件2008年对在建项目的价格调整指导意见
湖南省交通厅文件 湘交基建字 [2008]588 号 关于对部分在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各有关单位: 受各种因素影响,近年来钢材、水泥、沥青、柴油等主要材料价格涨幅 较大,已超出施工单位实际承受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为确 保在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补偿的原则, 结合我省市场材料价格浮动情况,现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 材料价格调整原则 1、在建项目材料价格调整仍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在严格控制 工程造价的原则上,根据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详细分析水泥、钢材、 沥青、柴油四种主要材料市场价格的涨(降)幅和工程实际用量适当进行材 料价格调整。调差资金首先从招标节余的建安工程费中列支,不足部分从项 目预留中列支,原则上各项目应在批复概算的规模内进行调价,如因调价需 要调整概算的,项目业主应提供书面说明、概算执行情
湖南省交通厅造价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湖南省交通厅造价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