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三)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 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栋。建筑面积 为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 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 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 40%,计人民币元 (其中 10% 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 30%。房屋竣工交 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 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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