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华童幼稚园章程
1 / 26 龙泉街道华童幼稚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龙泉街道华童幼稚园。 第三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龙泉街道怡和新城区。 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 事业、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龙泉驿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 务审批机关是龙泉驿区教育局。 第六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 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 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四川稷学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2 / 26 举办者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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