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1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确保顺利交接和归档, 根据国家档案局、 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铁道部 《铁 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铁建设 [2001]117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竣工文件管理 第六条 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接管 单位档案部门负责协助指导。 建设项目在招、 投标和签订施工及监理合同、 协议 时,应列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份数、交接时间以及整 理归档的责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 资料和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的相关规章 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并要 配备确保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第八条 建设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和项目规模、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 料,规定详细的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若干问题
按《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在全部工程完建后三个月内进行。进行验收的确有困难的,经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然而,有些建设项目全部工程完建后,未能按规定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既影响了工程投入使用,不能及时发挥工程效益;也拖延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对承包企业内部资金运作造成影响。
建设项目编制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建设项目编制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