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栏杆可踏面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住宅工程栏杆可踏面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方考虑不周或不了解相关规范要求,往往导致栏杆存在高度过高、栏杆固定件无法满足安装要求等问题.结合工程实例,通过改变可踏面宽度、变可踏面为不可踏面、优化栏杆固定件尺寸、对混凝土反坎进行加宽加厚等措施,使栏杆安装更加美观、结实、安全,亦为类似工程提供了借鉴.
楼梯踏步规定
规范中楼梯踏步高度与宽度问题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 48一88 3.1.6 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 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8m; 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30m; 站房内旅客用楼梯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3m。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 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0.15m,并不宜小于 0.10m, 楼梯踏步高宽比是根据楼梯坡度要求和不同类型人体自然跨步 (步距 )要求确定的, 符合安全和方便舒适的要 求。坡度一般控制在 30°左右,对仅供少数人使用服务楼梯则放宽要求,但不宜超过 45°。步距是按 2r+g: 水平跨步距离公式,式中 r 为踏步高度, g为踏步宽度,成人和儿童、男性和女性、青壮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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