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粮食局审批粮食收购许可证流程图
- 29 - 五、邹城市粮食局审批《粮食收购许可证》流程图 监督电话: 0537-5213536 申请人申领《申请表》, 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审批机关初审 ( 5 个工作日内作出 是否受理的决定) 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存在错误, 或不 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 式,一次告知申请人修 改完善。 材料不符合法 定形式 审批机关发给 《行政许可受 理通知书》 审批机关发给 《不予行政许 可受理通知书》 审批机关审查 (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发 给《粮食收购许可证》 公 示 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发证 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 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可 申请行政复议, 或行政诉讼 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1、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签的 《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 ;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
福建省粮食局 保障粮食安全,服务海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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