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1 爆破物品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爆破物品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 2、持有 “四员”证的人员进入库区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准携 带火种; 3、押运爆破材料时不能将雷管、炸药混合装运; 4、运载爆破材料的车辆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不准混合装运其 他物品。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严防爆破材料在押运途中发生丢 失、被盗,确保安全运往目的地; 5、运输途中不得在民房或有人聚集的地方停留,运送工具与 车辆之间应保持 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6、爆破材料到达目的地后,应由受过安全培训,熟悉爆炸物 品性能的人员搬运; 7、现场监督入库。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的公告 第578号
现批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89-2007,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