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2003-3-13 9:09:14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编辑:金丹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住宅、 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 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 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 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 标准。 第 1.0.3 条 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 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 一级、二 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殊标准 (根据特殊要求确定) 较高标准 一般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2003-3-13 9:09:14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编辑:金丹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住宅、 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 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 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 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 标准。 第 1.0.3 条 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 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 一级、二 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殊标准 (根据特殊要求确定) 较高标准 一般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