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思考
2011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过50%,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将要转变为城市土地。随着土地权属及利用方式的变更,土地增值收益显化,如何分享在此过程中巨额的土地收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产生的,从现实角度来看,无论政府在法律层面上对集体土地入市有多大限制,但事实上其多元化的入市方式已成不争事实。笔者从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合法路径出发,通过剖析集体土地自发入市的原因、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最后,对这一现象提出了研究展望。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
1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 1组 承包方: 住所 :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 1 组 按照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 1 组社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土地承包方案, 承包方自愿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发包方提供的土地。为明确土地承包 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位置 本合同协议承包的土地为耕地和园地, 共 块,面积 亩。其中: 田 块,共 亩;土 块,共 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 30 年,从 1998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7年 06月 30 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征用土地时,青苗补偿费归 土地耕种者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其余部分归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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