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宣传材料
建筑施工安全宣传材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 理与监督检查。分包单位要做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一、生产班组 (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 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 员讲解,班组(队 )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二、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1.电工作业; 2 .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 .起重机械作业; 4 .金属焊接 (含气割 )作业; 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6.建筑登架设作业; 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省建设厅特 种作业操作证。作业必须遵循相应规范要求。 三、进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 四、不满 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料
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 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是什么? 答: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 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 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消防法》对单位和公民的基本消防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答:《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 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 作的义务。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 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 防通道。 《消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 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 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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