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掌握工程分包制度 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 动。 一、分包商不可以超越其资质许可范围去承揽分包工程 《建筑法》第 29 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 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 5 条规定了不同资质建筑业企 业的承揽工程的范围: 1.施工总承包企业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 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 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2.专业承包企业 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 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劳务作业 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
鞍山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鞍山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国家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市从事各种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及建 筑构件、商品混凝土生产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鞍山市建筑工程局是建筑业企业的行业管理部门,鞍山市施工企业管理处具体 负责全市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审查管理 第四条 凡在我市承包和经营工程建设任务的全民、 集体所有制企业, 中外合资、 合作、 外商投资企业;联营、股份、私营企业,均需进行资质审查。 第五条 新开办施工企业以及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施工营业范围发生变化,必须经资质 管理部门进行资质预审后, 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领照手续, 再到资质管理部门办理资质审批 手续。 第六条 新
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