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规范员工(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 公司各级管理者,下同)行为,引导员工正确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各 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合法权益, 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 劳务派遣制员 工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责任追究种类 第三条 责任追究种类分为:经济处罚( 1000元至 10000元)、 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 、免职、留用察看、 解除劳动合同(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 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仅适用于劳务派遣制员工。 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可与其他责任追究方式并用。 第三章 工作责任划分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负总责, 其中对具体 分管工作负主要领导者责任,对副职分管的工作负重要领导者责任; 各单位、部门副职对分管工作负主要领导者责任;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
加强责任追究 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湖北省审计厅厅机关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介绍
《湖北省审计厅厅机关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的制定执行,对进一步强化审计执法责任,落实审计执法责任追究,促进审计准则的贯彻执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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