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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价经函2006198号

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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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价经函2006198号
简单1、吉省价经函字【2004】11招标文件售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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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吉林省 “有形建筑市场 ”收费正式标准的复函 吉省价经函字 [2004]11 号 一、建筑工程交易服务费 按交易额分档次以每个标段计取: 100 万元及以下(下同),为 3000 元; --2565 元 100 至 300 万元,为 8000 元; ----------6840 元 300 至 500 万元,为 10000 元; ---------8550 元 500 至 1000 万元,为 12000 元; --------10260 元 1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为 16000 元; --13680 元 3000 万元以上,为 22000 元。 -----------18810 元 二、与工程有关的劳务分包、建筑材料交易服务费 实行按宗收费, 2000 元/宗。 三、与工程有关的设备交易服务费 按中标价分档次以每宗计取: 200 万元及以下(下

吉省价经函字[2003]1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吉省价经函字[2003]1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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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 吉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 吉省价经函字[ 2003]1 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确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 (吉建质字 [2002]14 号 )收悉。根据国 务院发布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制定的《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规 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属经营性收费,经研究,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遵循自愿有偿、委托服务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 质量合格的服务。 二、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在收费场所显著的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 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实施执业资格认证,取得相 关市场准入资格,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并凭证领购和使用税务发票,依法 纳税。不得违反规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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