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二、三级负荷
民用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中有如下规定: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 ; 2) 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 3)中断供电将破坏有重大影响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在一级负荷中, 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 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 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 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合秩序混乱。 一类负荷,短时停电可能影响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迫使生产活动停顿的负荷 二类负荷,允许短时停电,但是停电时间过长会损坏设备或影响生产的负荷 三类负荷,长时间停运亦无影响的负荷
三级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说明
1.三级配电二级漏保总体要求 ★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 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 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参考图例 2. 总配电箱设置 ★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 配电箱、开关箱电器可靠、完好,进出线整齐。 设置要求: 1、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 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 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 JGJ46-2005 第 8.1.2 条) 2、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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