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结算系数的调整变化工程造价的确定
本文以工程实例说明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直到工程竣工结算期间,由于综合结算系数(综合费率)的调整变化,工程造价如何确定,以供施工技术人员和广大工程预决算人员参考。
建筑工程综合系数
建筑工程不同类别综合系数 : (取费基数 =定额直接费 +流贴 +材差) 35.21/ 一般建筑工程 一类 (含劳动保险费 )省市 35.13/ 一般建筑工程 一类 (含劳动保险费 )县城 34.96/ 一般建筑工程 一类 (含劳动保险费 )其他 28.70/ 一般建筑工程 二类 (含劳动保险费 )省市 28.62/ 一般建筑工程 二类 (含劳动保险费 )县城 28.46/ 一般建筑工程 二类 (含劳动保险费 )其他 22.80/ 一般建筑工程 三类 (含劳动保险费 )省市 22.73/ 一般建筑工程 三类 (含劳动保险费 )县城 22.57/ 一般建筑工程 三类 (含劳动保险费 )其他 17.04/ 一般建筑工程 四类 (含劳动保险费 )省市 16.97/ 一般建筑工程 四类 (含劳动保险费 )县城 16.82/ 一般建筑工程 四类 (含劳动保险费 )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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