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复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练习题 一、填空题 1、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 再生 )产品和( 可重复利用 )产品。 2、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 (种类)、 (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3、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 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4、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采取(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 、(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 (最高水位线) 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倾倒、 堆放废弃物的地 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6、国家鼓励科研、生产单位研究、生产(易回收利用) 、(易处置)或者在环境 中(可降解)的薄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1995年 10月 30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 12 月 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生活拉开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 本法。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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