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工程消防报建程序
1. 凡在消防局建审科申报消防审核的工程项目, 应在建审科收文室领取《建筑防火设计申报 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按规定内容如实填写盖章。 2.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报审分为:方案、扩初、施工图三个阶段报审。 各阶段报审的全套 (结构图一般不报审) 图纸必须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专用章和防火设计自审小组专用章方有效。 并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市计划局的立项批文; (2)市规划国土局的用地红线图; (3)市规划国土局的规划设计要点。 3. 室内装修工程报消防审核应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 (1)所在大楼的名称、高度、使用性质及各消防系统的情况说明; (2)所在楼层的整层建筑平面图及装修工程在楼层平面的所在位置; (3)装修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和其他有关各专业的平面图、系统图及装修材料; (4)大厦管理部门的签署意见; (5)市规划国土局、市建设局的相关批文。 4. 甲、乙、丙类化学危险
新《消防法》关于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改革的研究
简要分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中,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生产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7个责任相关方之间存在的问题;将修订后的《消防法》与现行《消防法》进行对比;总结出修订后的《消防法》在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方面的新规定、新举措,并从法律角度和现实意义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为新《消防法》施行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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