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 力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 件规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 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 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 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 的隐患。 二、隐患责任制度 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督 办制度。各企业是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 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企业内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
安全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中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 V标五公司分部 隧道安全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铁建设【2010】 162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 (铁建设【 2007】 200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工管 质【 2011】3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五公司分部隧道施 工安全管理,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确保 五公司分部隧道施工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五公司分部隧道 实际情况及项目经理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五公司分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 组,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史红军 副组长:薛骞、刘军、李建宏、 成 员:赵晓军、程志军、任洪武、罗来红、唐加刚、许晏 勤及分部各部门(室)负责人 2、领导小组职责 ①分部项目经理、领导小组组长史红军负责五公司分部隧道 项目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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