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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

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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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
危险源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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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监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 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 或者储存危险物品, 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 置、设施或场所。 第三条 对存在危险源,项目部统一进行辨识、登记,做好安全 第四条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 定,对本项目下列生产装置、 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 (二)施工现场特殊地质及施工过程中的遇到的风险源; 第五条 危险源辨识及监控 一、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 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排查、 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 和管理。 三、危险源

施工危险源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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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司 危险源监管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 ,为了加强建设 工程安全管理, 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 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发生。 一、建设工程危险源的内容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过程中, 可能导致死亡、人身伤 害、环境破坏、财产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危险施工部 位及其它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施工活动。 建设工程危险源主要包 括: (一)基坑支护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 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 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 开挖。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米(含 8米),或者 跨度超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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