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1]1
《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 2.8 米。卧室、起居室(厅)的 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4 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1 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 应低于 2.2 米。这个标准已沿用了 20 多年,不少市民希望有关部门修改关于层高 的标准。 业内有个公开的秘密,每层楼的层高降低 10厘米,建造成本就减少总价的 1%。 该国家标准还规定: 1、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 2.80m。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10m,且 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 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 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10m。 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20m。 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 1.90m,且不得影响 门、窗扇开启。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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