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1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 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和条件, 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内容 日照市建成区市住建局管理范围内的公园、 广场、道路、 绿地植物保护管理及设施管理(包含将下放东港区、日照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部分) ,养护总面积 873.49 万平方米 , 行道树 7.1764 万株 , 公厕 34座。 其中市直:养护面积 597.44 万平方米,行道树 2.6499 万株 ,公厕 25 座;东港区:养护面积 202.67 万平方米,行 道树 3.7787 万株 ,公厕 1座;高新区:养护面积 23.78 万平 方米,行道树 0.4256 万株;山海天:养护面积 49.6 万平方 米 ,行道树 0.3222 万株 ,公厕 8座。 备注:养护范围及内容根据每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个人收集整理仅限参考 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简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建筑面积约㎡,装修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 水工程等,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图纸 i70gzitkwj 第2条工程造价及变更 2.1合同总价款含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中不含税合同总价为:大写: 元整¥)。i70gzitkwj 2.2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如下: 固定合同总价款:本工程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现场情况要求范围内合同总 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括设计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总包管理费、配合费、临 时设施费、仓管费、运输
1/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建筑面积约㎡,装修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图纸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2条工程造价及变更 2.1合同总价款含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中不含税合同总价为:大写:元整(¥)。 2.2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如下: 固定合同总价款:本工程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现场情况要求范围内合同总价包 干(包工包料),包括设计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总包管理费、配合费、临时设 施费、仓管费、运输费、水电费、试运行费、合理利润、物业条件、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一 切与本工程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测绘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测绘市场,特制订 青海省测绘项目交验资质证书 实施细则。 第一条凡承担省内测绘项目的测绘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或接到测绘任务下 达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交验资质证书。 第二条交验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应填写“青海省测绘项目交验资质证书登 记表”一式三份(表样附后),并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测绘项 目合同书或任务下达文件、测区范围略图、项目负责人等技术骨干的测绘作业证 原件。 第三条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测绘项目验证工作。一个测 绘项目跨本州(地、市)辖区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时,须由本州测绘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验证工作。一个测绘项目跨本省两个或两个以上州级行政 区域时,须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验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已由河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9月27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指 导和协调。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本级人民 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 责分工及相关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总则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基础测绘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测绘资质资格 测绘成果 测量标志保护 法律责任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 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制定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 本法。 本法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 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 和提供的活动。 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各级人 2 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 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次修正)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www.***.***2005年08月23日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字体:大中 小】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 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 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而 制定的。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主要内容介 绍以供参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 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 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 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 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 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 现代管理方式。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 行的建筑活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通 过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一号公布自1998 年3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 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 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 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 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 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 主编:卞耀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副主编:安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 撰稿人: 卞耀武安建刘左军刘淑强 贾静赵雷 目录 第一编绪论 第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文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许可 第三章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由中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棗八届全国人大 常务委员会通过。当时出席会议的常委委员一百二十七人,对该法投赞成票的为一百二十三人, 有四人弃权,无人反对。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规范建筑活动的法律,也是一部重要的经济法 律,合乎情理地受到了最高立法机关组成人员的热情关注和积极支持。 建筑法开始施行的日期为一九九八年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 66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测绘事业的顺利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 研究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测绘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 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测绘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 的测绘工作。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军事部门的测绘工作,并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职 责分工负责管理海洋基础测绘工作。 第四条测绘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标准。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2 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6年8月29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3 第三章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5 第四章煤炭经营┄┄┄┄┄┄┄┄┄┄┄┄┄9 第五章煤矿矿区保护┄┄┄┄┄┄┄┄┄┄┄11 第六荤监督检查┄┄┄┄┄┄┄┄┄┄┄┄┄12 第七章法律责任┄┄┄┄┄┄┄┄┄┄┄┄┄13 第八章附则┄┄┄┄┄┄┄┄┄┄┄┄┄┄┄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次修正)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www.***.***2005年08月23日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字体:大中 小】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greenappledata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年"月%"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公布自"#$$年’月 "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开发利用 第三章水)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 第四章用水管理 第五章防汛与抗洪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greenappledatacenter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 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 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 下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项目部安全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六十 三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 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 安全操作规程。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 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电焊工无证上岗应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是《消防法》,具体如下: 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 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编号:031 工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全文 中国网china.com.cn时间:2011-04-24发表评论>>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已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 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年4月22日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 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 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第二 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附技术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附技术服务合同) 稿件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附技术服务合同)。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二十四章附则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已由河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9月27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指 导和协调。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本级人民 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 责分工及相关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作如下修改:第五十条第一款 修改为:“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 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 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 公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7年11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3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 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年4月22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许可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节从业资格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发包 第三节承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 席令第十八号) 5.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二条。 四、对下列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作出修改(一)将下列法律 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引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7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防洪规划 第三章治理与防护 第四章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五章防汛抗洪 第
职位:资深建筑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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