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4
- 1 - 宁波市江东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统筹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资 金的合理化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合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 和组织实施程序,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浙 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财政性资金安排 的投资额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下同)的道路、桥梁、医 院、学校、办公楼、企业等工程的新建、续建、改扩建项目,以 及为建设项目配套的设备选购、安装项目和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 的其它投资项目。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的利用下列资金 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 (四)政府融资和接受捐赠的资金; (五)政府全资或国有控股企
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日期:2010-7-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 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 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 计监督。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单位投入资金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 依照本办法进行审计监督。接受、使用社会捐赠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区政府规定 需要审计的其他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审计管辖 第四
政府令第221号《宁波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9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卢子跃2015年9月23日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 第221号 《宁波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9月10日市人民 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卢子跃 2015年9月23日 宁波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 务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 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的申请、核准 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 资建设的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 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 限,由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9年1月24日) 罗府〔2009〕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修订后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 府五届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04 年7月2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罗府〔2004〕37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设廉洁、安全、优 质和高效工程,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结合罗湖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部分或全额利用区政府资 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区政府资金是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 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本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督促实施。市 财政、建设、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行政机关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政府以外的其他出资人 的合法权益。 第二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 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鸿举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 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 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本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
—1—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两江工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 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两江管发,2010?19号 两江开投集团,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市规划局两江办,两江新区服务中 心: 《重庆两江工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8月 24日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第2次议事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 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八日 重庆两江工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 织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 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 府令第16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 政
面对大量的政府投资工程,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政府投资工程的优质高效,把大量的政府投资工程管好,需要对现有的管理模式进行探索、改革。本文结合南京市浦口区的实际情况,分析目前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革的设想。
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政发〔2006〕4号),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即项 目代建单位),负责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保证 施工安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代建期间代建机构按照合同约定行使项目法人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 审批程序不变。对于投资规模较小或专业性强
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 秩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 廉政建设,根据《自治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 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代建制管理办法》),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实行 代建制管理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发展改 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代建 办”),其日常工作由发展改革部门承办。主要职责 是: (一)负责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的组 织实施和指导协调; (二)组织通过招标、比选等竞争性方式确定代 建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三)与代建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签订《建设项 目委托代建合同》(以下简称《代建合同》); (四)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制止或者纠正有关违 规、违
—1— 镜湖新区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镜湖新区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 范工程建设中的变更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政府资金的合理使用,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是指镜湖新区管委会直接 安排财政性资金或者委托代建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变更应当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 时效性的原则。 第四条新区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小组,负责工程变更的 审核、审批工作。 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小组由财务审计办公室、建设局和监 察局有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变更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变更是指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 单位或施工单位等任何一方根据工程特性提出,并经工程业主单位审核认 为应当采取的以下变更: (一)工程设计变更; (二)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
在中央扩大内需的大背景下,国内工程建设拉开了高速发展的序幕,政府资金的投入量越来越大,近一年来,宁波市仅新增投资就有1000多亿元。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建立了决策、监管、执行三分离的权力运作机制,按照“监、管、办”三分离的原则,实行行业监管、行政监督,场所管理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的分层管理体制。
论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方法 0前言 在中央扩大内需的大背景下,国内工程建设拉开了高速发展的 序幕,政府资金的投入量越来越大,近一年来,宁波市仅新增投资 就有1000多亿元。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市委、市 政府十分重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建立了决策、 监管、执行三分离的权力运作机制,按照“监、管、办”三分离的 原则,实行行业监管、行政监督,场所管理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的 分层管理体制。 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是 我们值得深入思考和好好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通过了解国内外招 标投标监管的现状,着重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方面的 理论研究和实践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梳理出我市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 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从而更好地对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到经济、环境、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其管理方式和实施状况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坏与快慢,关系到群众生活质量的变化及和谐平安社会的建设。如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已成为群众关注、政府重视的焦点问题。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决策随意、管理分散、效益低下等问题普遍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失控、监管不力、商业贿赂等问题屡见不鲜。近年来重庆市不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府投资管理新路子,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注重前期论证、投资控制、工程质量监管和投资效益分析,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但目前还比较粗浅,需要进一步探索,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与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乡镇政府投资活动亦空前活跃,公众对政府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关注度与日俱增。如何使财政建设资金实现花得少、花得好、花得值,让公众明白自己所纳税款用于何处,用得是否恰当,已成为关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这就对乡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项目投资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强化项目管理责任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项目质量,控制项目投资,监督乡镇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提高项
探讨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介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国际惯例,分析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现状,通过对国际惯例与我国现状的分析研究,提出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建议。
解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是通过财政拨款、发行国债等资金渠道形成的投资行为。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制度建设滞后,县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出现了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进一步创新科学管理机制...
。管理论述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思考 韩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一 、政府投资项目概念 政府投资项目是一个在我国改革开放中 出现的新的概念。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 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 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 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 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 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 贷款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这个概念是 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得出的,从目前已有国家 或地方政府发布的各种文件中尚难以查到上 述提法。 在此之前,政府投资项目又称财政性投 资项目。财政部财基字[1999]37号文 《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结 算审查操作规程》中明确指出:财政性基本 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批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仍然存在着决策程序不规范、投资范围宽、项目审批不严、高估冒算、损失浪费严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本文对当前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体制、制度、监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并从强化投资项目管理、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改进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
近年来.我局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的情况看.政府投资项目在监督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建设施工合同签订、项目招投标管理、项目管理不规范.以及项目工程造价严重不实等。采取重复取费、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虚增工程造价。有的建设单位项目监管人员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对有关的签证工程量没有进行认真的核实和验收,随意签证,甚至弄虚作假违规签证,给施工单位虚增工程造价提供了可趁之机。
我国改革开放以及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慢慢形成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概念,这种投资项目使用的是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在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中,政府投资项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就我国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管理方式比较粗放,仍然使用\"四位一体\"的模式,这不仅降低了财政性投资的效益,而且对政府的形象也有负面影响。所以要深化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管理模式,以此来提高投资效益以及管理水平。
职位:给排水工程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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