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
南宁市房建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 方案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目 录 1总则 ................................................... 1 2方案文本编排 ........................................... 1 3方案制图标准 ........................................... 1 4方案的总平面图 ......................................... 2 5方案的建筑定位图 ....................................... 3 6方案的规划分析图 ....................................... 4 7方案的日照分析图 ........
南宁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 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公布,自2008年1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 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 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 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 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 权力编码:hs23zj-xk-0003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武强县住建局规划股办理地点:武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服务电话:0318-3823437监督投诉电话:0318-3822645 投诉、举报 处理、反馈 现场勘察 所须提交资料: 1、书面申请;2、 填写表格;3、 土地证4、1/500 平面布置图, 1/1000地形图 5、施工图沿街 要立面效果图 6、提供邻居签 字协议书7、 计划8、消防 不属 于本 单位 办理申请材 料不全, 退回申 请人补 正,并一 次告知 规划股受理并提出审核意见 (2个工作日) 主管局长、局长批准 (1个工作日) 向社会公告 申请人提出申请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 予许可决定 通 知 申 请 人 规划股发证 (1个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芜湖市城市规划局 年月日 2 遵守事项: 一、每项建设项目填表一份,同时附项目计划文件一份,1: 1000或1:500现状地形图二份,施工设计图(基础、平、立面、 剖面图)二套,预算一份。设计单位应按计划定位要求,面积,高 度,建房标准进行设计并加盖公章,其中,管线等项目的报送应 同时报送现状管线图一份。 二、建设项目如涉及环境保护、卫生、消防、国防、电讯、 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事先应征求 有关单位书面意见连同本表一并报送。 三、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并向城市规划 局申请竣工验收。 四、本表建设单位填报内容由建设单位如实填报,若发生不 实之处,律由建设单位负责。 3 申请单位(盖章)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适用于建筑工程) 申 请 人 名称 (姓名) 地址 电话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许可 类别 建设类 业务性质建筑工程 业务内容 □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地址 规 划 局 历 史 审 批 及 相 关 资 料 以下材料视情况定文件类型份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文件原件1 □企业需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附机构代码证),个人附身 份证明 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1 □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 □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1 □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1 □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复
以下内容由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填写 初 审 审 核 审 定 签 发 项目编号: 南宁市规划管理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 申请表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设计单位联系人电话 土地证号(或用地批准书 号) 发改委批 号 单位法人电话 受委托人电话 填写须知项目属性及相关技术参数 1.表中各项须按项目情况如实填写,如有 不理解处可请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帮助填 写; 2须将申请内容在“项目属性及相关技术参 数”一栏如实填写,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须在“备注”一栏以文字进行说明,否则 作为瞒报处理; 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 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申请人、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须认真核实表中各项内容并 对本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 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 段取得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并 追究相应责任; 4咨询电话
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书 即墨市规划局: 我单位(人)现申请在(项目位置)建设青 岛(项目名称),项目占地面积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并委托作为我单 位的建设工程规划报建代理人,电话:。 该项目已经取得发改局立项/批复/备案,已 取得房地产权证(土地证),现申请《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请予审批。 建设单位承诺:本单位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 责,如有任何虚假,本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请予审批。 申报单位(人):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地址: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电话 身份证号 现委托,作为我单位(项目)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手续代理人 委托人: 年月日
1/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建设项目。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xx8年1月1日起施行,2xx5年4月24日修正):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 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二)《xx市城乡规划条例》(2xx7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城市、镇(乡)场 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以及村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建筑项目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服务指南(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蒲江县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规划管理局窗口 4、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555779 7、投诉电话:88522299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十四号(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条 2、《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25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 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6月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 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版) 1一般规定 (1)本规则适用于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报建图纸,不包括规划许可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本规则不适用于零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私房翻建工程规划许可。 (3)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确保填报指标与图纸的实际指标严格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严格 一致。 (5)凡在规划审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情节轻微的,退回重新报审;情节 严重的,除作退案处理,还将视情况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作出警告、通 报上级主管单位、在媒体和网站上通报批评等处理: ①虚报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经济技术指标; ②纸质图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 ③虚报日照间距,造成自身或相邻建筑不满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及公示办法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办法 (一)变更条件 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 更的,不得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其变更的内容也必须符合经法定程 序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违背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土地主要用途、 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退让道路红线、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设施的 设臵、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等。已建成项目(建筑)不予直接变更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的变更,其变更内容与批准方案不一致的,应 从方案变更开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受理许可内容变更: 1.建设单位名称变更; 2.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但不变更施工图,经核查属笔误或计算错误的, 且符合规划要求; 3.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要求建设,但不影响城市规划或整改后符合规划 要求,在建设单位接受行政处罚后的变更; 4.文字表述中个别错字或笔误。 5.工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非私人 住宅项目) 1.事项名 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非私人住宅项目) 2.颁发的 证件及有效 期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有效期:一年 3.事项性 质 行政许可 4.审批类 型及法律效 力 类型:审批,办理施工许可的必备文件 5.设定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 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6.审批条 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满足该许可证规定的 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4、建筑设计方案或规划与设计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及相关审 批部门审定并与报送的材料一致; 5、征求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进行
包头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建设规模: 计划文件:投资规模: 报送文件和图纸: 1.申请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经依法审定的总平面图,单体的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效果图以及经审定的详细 规划设计方案; 8.1:1000或1:5000建设范围现状地形图两套; 9.建设项目核查表或执法局处置意见; 10.建设项目规划技术指标核定单 11.按要求需报送的环保、城建、房管、消防、交通、绿化、人防、防汛等部门批复或意 见; 12.以上各项均需报送纸质文件、电子文件(jpe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许可程序 一、申请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 (三)《湖北省实施办法》第30、33、35、36 条 三、申请材料 (一)建筑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复》 4、经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案一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 文档(表现图须提供jpg或tif格式的电子文档) 5、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两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档;加盖 建设单位印章,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资格章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纳凭证 7、经人防部门审批通过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或《易 地建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2004-9-26 一、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构]筑物工程)》: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2、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 工程; 3、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 4、沿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二、提交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构]筑物工程)》(纸质原件、电子报件包 各一份); 2、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四份,市局审批项目三份),地形图上应由 设计单位用≤0.3mm的红色或蓝色实线标明下列内容并盖章:(1)建设基地用地界限;(2) 地形图上现状(包括现状和待建建筑位置);(3)各项规划控制线;(4)拟建建筑位置(包 括地下和地上建筑)、建筑物角点轴线标号;(5)基地内外的
怀柔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 材料: 1.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法人签字或印章的《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设计划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5.用地权属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 (1)国有土地使用证(含附图)复印件。 (2)没有土地证的,可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 附图)复印件,及以下土地权属文件(之一)《建设用地批准书》or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or《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 (3)只有《房屋产权证》的,应付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使 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正本、附件及附图,复印件)or《建 设项目规划条件》(附图复印件) 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不明确说的 可不提交 8.施工图的部分图纸 (1)图纸目录(涵括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 权力编码:hs23zj-xk-0003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武强县住建局规划股办理地点:武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服务电话:0318-3823437监督投诉电话:0318-3822645 投诉、举报 处理、反馈 现场勘察 所须提交资料: 1、书面申请;2、 填写表格;3、 土地证4、1/500 平面布置图, 1/1000地形图 5、施工图沿街 要立面效果图 6、提供邻居签 字协议书7、 计划8、消防 不属 于本 单位 办理申请材 料不全, 退回申 请人补 正,并一 次告知 规划股受理并提出审核意见 (2个工作日) 主管局长、局长批准 (1个工作日) 向社会公告 申请人提出申请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 予许可决定 通 知 申 请 人 规划股发证 (1个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年月日 建设单位: 我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 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地址:(区)旗 联系人:电话:邮编:单位公章 申请项目名称:申请建设规模: 申请项目地址:(区)旗 设计单位(施工图): 我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 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电话:单位公章 申请性质:新报() 补办() 延期() 变更() 注意事项: 1、本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一栏要填写单位全称或法定简称)。 2、请在申请性质一栏的()中划√表明申报内容。 3、按申请资料要求备齐文件、图纸装订成册后方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发出受理通知书,请妥善保存,并凭受理通知书原件的规定的 期限内领取审批文件。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 申请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 定形式 审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 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 决定 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送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建设工程许可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 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 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 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 或不属于本机关 职权范围的,不 予受理,出具《不 予受理通知书》 并说明理由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 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3.土地权属证明及附图; 4.已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图纸; 5.出让类:建筑施工图纸及建 筑面积计算书 划拨类:建筑施工图纸及施工 图咨询报告; 6.验线合格文件;
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我单位在(位置)建设的(项目名称)项目,已于时 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红线图、规划设计要求),证号为: (证号、审批面积);于时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 号、使用权面积);规划总平面图通过规划、消防部门审批。 此项目占地平方米(计亩),总建筑面积共平方 米,现申请建设的建筑物共栋,分别为层。其中厂房平 方米、综合楼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研发楼平方 米(如果项目分期,请继续分期说明)。建筑施工图纸已经由具有 资质的(设计院名称)完成,已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建筑师章, 项目整体鸟瞰图及单体效果图、其他申报所需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 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给予支持。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包头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建设规模: 计划文件:投资规模: 报送文件和图纸: 1.申请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经依法审定的总平面图,单体的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效果图以及经审定的详细 规划设计方案; 8.1:1000或1:5000建设范围现状地形图两套; 9.建设项目核查表或执法局处置意见; 10.建设项目规划技术指标核定单 11.按要求需报送的环保、城建、房管、消防、交通、绿化、人防、防汛等部门批复或意 见; 12.以上各项均需报送纸质文件、电子文件(jpe
房地产项目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流程详解 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梳理表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总时限2个法定工作日 流程概述 行政审批一处受理——行政审批三处审查——行政审批二处审查 ——行政审批一处发决定书 所需填写表 单名称 通用表单 审 批 步 骤 步骤 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部门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一处 办理人及职务(ab 岗位制) a:陈杨杨、潘莉 b:潘莉、王忠武 办理时限即办 提请材料及份数 (份数必须填)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筑施工图3套 3、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书 需要打印的材料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一 次性补正材料通知单 步骤 二 环节名称审查 办理部门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三处 办理人及职务a:徐亮亮、田淑霞 b:李维东、徐亮亮 办理时限即办 步骤 三 环节名称审查 办理部门市城乡
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对于在城市、 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使 其符合城乡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进行各项行政管理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统称。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主要划分为建筑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交 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等三大类型。不论哪种类型,凡进行当前建设活动,都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 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交修建性详细规 划,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系指以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所进行的各类房屋建设工程,以及房屋建筑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图 规划窗口对申请当场进行审查 并作出处理 (即办)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补正的全部内容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 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本办 职权范围的 经办人施工图审查、 与规划方案核对 (7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符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举行听证会 有较大改变 局部修改回复意见 (修改后重新申报) 规划业务例会审定;重大项目提交规划委员 会会议研究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经办人核定工程红线图、面积、 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 审批股股长复审 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字 主任审定签发 服务规划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文件材料 政务中心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与规划设计方案相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规划窗口对申请当场进行审查 并作出处
职位:初级大数据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