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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头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年度时花摆放及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9A032 2019年汕头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年度时花 摆放及养护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PZH019A032 采购人:汕头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2019年汕头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年度时花摆放及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9A032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2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
潮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2011-6-2310:18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1-6-23 执行日期:2011-6-23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潮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务 院《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城区范围内的单位及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履行植树或者其它绿化义务; 有权制止、举报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第四条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市城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绿化行政主管部 门),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经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2年8 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现行版本根据2017年03月2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 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 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 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 绿化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2006-04-1314:48:18浏览327次 [标题]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大连市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2005.12.19 [实施日期]2006.02.01 [有效性]有效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2005年10月20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5年11月25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19日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 第55号 《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长黎桂康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城市绿化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优美、清洁、文明 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城市规划区和各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 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5类: (一)公共绿地: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及公共小游园、街道和广场的绿地、人行 道林带、花坛、绿岛等; (二)专用绿地: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的 绿地; (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指城市中用于隔离
(1990年10月26日西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0年12月28 根据1999年9月23日西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11月 30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绿 根据2004年6月30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3 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绿化 根据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 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
—1— 通化市人民政府令 【2012】15号 《通化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12年9月12日市政府 2012年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田玉林 2012年10月9日 通化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更加适宜居住的北方山水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住建 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吉林省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个人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任何人都应当爱护 城市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有权制止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局是全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 域城市绿化行政主
包头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1995年9月15日包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城市绿化 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矿区、旗县参照执行。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庆当把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市建设局是本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绿化工作,主管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市三区、 郊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职权范围,负责城市绿化工作。 第五条城市各级人民政府庆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其他绿化活动
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1992年7月1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2年9月10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 十次会议批准1992年9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 根据1994年10月1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1994年9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 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的决定》第一 次修正 根据1997年8月1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1997年7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 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件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根据1998年8月1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1998年7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
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人大 【颁布日期】19990618 【实施日期】19990801 1999年5月28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制定1999年6月18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次会议批准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 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 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 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的城市 绿化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 化管理工
—1— 通化市人民政府令 【2012】15号 《通化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12年9月12日市政府 2012年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田玉林 2012年10月9日 通化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更加适宜居住的北方山水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住建 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吉林省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个人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任何人都应当爱护 城市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有权制止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局是全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 域城市绿化行政主
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 发布时间:2016-12-2710:29:17 (2016年8月22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6年 12月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促进生态文 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县级市)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 与建设、管理与保护和监督与检查。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建制镇人民政府在上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
湖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发展城市绿化事业,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景 观品位,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绿地和其它地方进行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及管理等绿化活动。 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各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城市道路(河 道)绿地等。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绿化设计、施工、育苗、管 理、养护等先进技术,进行大力推广,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四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生态平衡,美化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加强城市绿化管 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运用园林工程、园林建筑技术和艺术,种植和养护树木 花草、改造地形、修筑园林建筑、绿化园林道路等建设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指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公园(含综合性公园、动植物园、游乐公园、郊 野公园、风景名胜公园、森林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等)、小游园、陵园、风景林区、滨河绿地 和行道绿化带及其他供游人游览、休闲的绿地; (三)居住区绿地:指居民住宅区、庭院和屋顶的绿地; (四)防护绿地:指用于隔离、卫生、安全、水土保持、护堤、护岸、护路等的绿地; (五)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地被植物、
丽江城市绿化管理办法.txt37真诚是美酒,年份越久越醇香浓烈;真诚是焰火,在高处绽放 才愈显美丽;真诚是鲜花,送之于人,手有余香。丽江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11号 《丽江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24日丽江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通过,现予 公布,自2008年1月14日起施行。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丽江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 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云南省城 市绿化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丽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区内各类公园、道路、防护隔离带、 居住区、办公区、生产区等进行植
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实施日期】1997/03/01【颁布单位】广州市/穗常发(1996)61号 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1996年6月28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6年12月3日经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1996年12月30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6号公告,从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必须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建设列为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动员全民参加义务植 树,加强城市绿
丹东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 (丹东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地的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的 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丹东市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 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 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损毁、破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丹东市人民政府或城市绿化行 政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丹东市风景园林管理局是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 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在市人民政府组织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 政主管部门
1 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 征求意见稿 (黑体为增加修改部分,斜体下划线为删除部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 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种 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的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必须执行本条例。 说明:规范和明确条例适用范围,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条对适应 范围做了修改。《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 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 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 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应风景旅游城市 发展的需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绿化活动和各类绿地及 其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绿化应当合理配置植物类型,注重绿化工程的功能以及生态效 应和景观要求。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加强树木、花草的科学技术研究,培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化是指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及管护等绿化活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各种公园、绿化广场等公共绿地;居住区配套绿 地;各单位附属绿地;花圃、苗圃等生产绿地;用于城市卫生、安全隔离等目 的的防护绿地;风景林地。 本条例所称的现有绿地,是指已建成的绿地以及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待建 绿地。规划绿地,是指杭州市城市总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 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2010年12月22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 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1年6月9日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2010年12月22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1 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2011-07-0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适应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发展需要,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
-1-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于1999.07.02颁布。主旨在于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 简介 【法规名称】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9.07.02 【实施日期】1999.07.02 【效力属性】有效 法律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绿化 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 作。 城市规划、市政、房地产、林业、环保、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1999年7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 花草等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绿化 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 城市绿化工作。 城市规划、市政、房地产、林业、环保、公安、工商行政管 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绿化工 作。 第四条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坚持节约用地与美化环境 相结合,突出风貌特色,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期实施、 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 兴办城市绿化事业,积极开展花园式
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可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绿化覆盖率。本文主要分析了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在城市绿化管理中的具体应用措施,包括节约土地资源,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合理选择节能植物,优化植物配置;节约材料和资源,加强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利用科学技术,优化城市绿化建设。
职位:工程资料管理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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