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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我市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湘政办函〔2013〕41号)和《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湘政办发〔2013〕54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的通知》(娄政办发[2012]32号)文件精神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3年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基本信息

2013年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完善,有待进一步深化。(二)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相对单一,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三)部分单位没有把握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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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工作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九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二)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各部门的主动公开意识,为申请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努力提高回复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建设管理,继续推进工作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办“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人事招聘、公务员招录情况等方面重点信息公开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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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的一项日常工作和一项基本制度来抓,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形成了市、县、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公开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我市按照《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受理举报、年报公报等制度,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各种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全部开辟有信息公开专栏,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其他重点信息公开单位都制作了高规格的户外信息公开专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市政府信息查询中心。

(二)加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湘政办函〔2013〕41号文件和湘政办发〔2013〕54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性和规范性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公开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工程招投标情况,及时公开物价和收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财政资金、住房保障、人事招考、公务员招录情况。市纪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办了“权力阳光运行”栏目,在网上公开了全市62家单位所有行政审批和办事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办结时限、权力运行等,对全市48家单位重点事项运行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并对31家单位重点岗位进行监督,将权利关进了“制度”和“科技”的笼子里。

(三)深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市政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公室,不断地完善了各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机制,及时稳妥地处理好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截止11月30日,市本级共接到各类政务公开咨询电话2000多个,通过邮箱回复主动公开信息308件,回复公民依申请公开24件,不予回复1件,1件正在依程序回复。

(四)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与报刊、电视台、电台、电信合办栏目,便民服务手册,全程代办窗口、网络互动、在线访谈、政府信息查询中心等多种方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满足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五)巩固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保障措施。一是制定和完善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考核制度。从办事公开、办事承诺、责任追究和办事监督等方面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行严格规范。二是创新办事公开形式。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事项,通过 “上墙、上书、上屏、上网”等方式,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人员、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等内容。三是加强了监督检查。坚持重点检查和日常抽查相结合,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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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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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文献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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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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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2012年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简介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政府的一项日常工作和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形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横向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有效促进了服务、法治、责任和廉洁政府建设,为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娄底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县(市、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受理举报、年报公布等制度。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积极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性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和统计数据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各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机制,及时、稳妥地处理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012年全市共收到各类咨询82106件,通过邮箱回复主动公开信息180多件,回复公民依申请公开3件。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公开载体建设,方便群众查阅,增强了政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四)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与报刊、电视台、电台、电信合办栏目,免费编发便民服务手册,设立便民全程代办窗口,网络互动、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拓展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扩大覆盖面,满足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在网上查询的便捷性方面还有待增强。

2013年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二)加强载体建设。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电子政务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三公消费公开,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切实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拓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

(四)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全面推进涉及民计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大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教育、医疗卫生、环保、计划生育、交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优化升级网络系统,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推进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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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一些具备条件的乡镇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县(区)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市政务中心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其它市(州)开展学习和调研。

2、开展集中培训。市政务中心连续举办三期培训班,对全市七十多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广泛讲解《条例》。市政务服务中心派出工作队分赴市直有关单位新化、双峰、冷水江等县(市、区),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同志做《条例》辅导报告。各县区、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8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请求支持编制<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函》(娄政函〔2008〕1号),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统一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从而使市、县(区)二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使用统一结构样表,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7〕14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制度》,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 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结构统一、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即将设置)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为适应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的需要,我市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对市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并与各单位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网络连接。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馆内(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资料,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市还通过在市直各单位办公大厅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泛宣传。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去年5月《条例》颁布后,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6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五万份,两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数135634条,依申请公开总数为261条,其中当面申请61条,网上申请188条,其它申请5条。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做出了具体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提速力度,增加即办件数量,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络互动,增设触摸屏查询电脑,逐渐提高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数量和水平;四是逐步建设实现覆盖全市、安全的政务专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提高行政效能、资源有序共享,为政府、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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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一些具备条件的乡镇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县(区)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市政务中心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其它市(州)开展学习和调研。

2、开展集中培训。市政务中心连续举办三期培训班,对全市七十多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广泛讲解《条例》。市政务服务中心派出工作队分赴市直有关单位新化、双峰、冷水江等县(市、区),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同志做《条例》辅导报告。各县区、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8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请求支持编制<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函》(娄政函〔2008〕1号),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统一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从而使市、县(区)二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使用统一结构样表,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7〕14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制度》,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结构统一、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即将设置)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为适应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的需要,我市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对市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并与各单位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网络连接。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馆内(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资料,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市还通过在市直各单位办公大厅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泛宣传。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07年5月《条例》颁布后,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6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五万份,两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数135634条,依申请公开总数为261条,其中当面申请61条,网上申请188条,其它申请5条。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做出了具体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提速力度,增加即办件数量,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络互动,增设触摸屏查询电脑,逐渐提高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数量和水平;四是逐步建设实现覆盖全市、安全的政务专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提高行政效能、资源有序共享,为政府、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经验和做法

我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意了制度建设,公开信息采用栏目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更新时限。在网上公开了监督办法,设有市长信箱、举报信箱、监督电话等互动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广大公众的监督之下,对促进各级领导和干部廉洁规范从政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虽然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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